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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之家 1 月 1 日消息,据人民网海南频道发布,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 2022 年 1 月 5 日起继续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具体通告如下:

(一) 对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

(二) 对 2019 年 4 月 15 日(不含)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

(三) 对 2019 年 4 月 15 日(含)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含)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管理,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蓝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设置过渡期 3 年,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 既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未获得 CCC 认证证书,也不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 17761-1999)的电动两轮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二) 对 2021 年 7 月 24 日(不含)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未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不得上道路行驶。

(一) 对 2022 年 1 月 4 日(含)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以及 2021 年 7 月 24 日(含)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继续采取通过“椰城市民云”APP 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申领电子通行凭证,由系统按照顺序分配上牌时间、地点的方式办理登记上牌业务。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在原有 4 个登记上牌服务站的基础上,再增设 7 个服务点,有效提高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效率。已申领的电子通行凭证有效期延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

(二) 对 2022 年 1 月 5 日(含)之后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就近选择“带牌销售”登记代办服务网点办理上牌。海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将委托具备代办条件的电动自行车销售网点开展“带牌销售”登记代办服务工作,实现从购车到上牌“一站式”服务。

1、2022 年 1 月 4 日(含)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以及 2021 年 7 月 24 日(含)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办理登记上牌服务网点如下:

2、2022 年 1 月 5 日(含)之后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服务网点如下:

答:新国标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旧国标电动自行车是指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

答:具备脚踏骑行功能,能够人力骑行的,可按规定申请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悬挂电动自行车号牌。不具备脚踏骑行功能,不能人力骑行的,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应当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悬挂摩托车号牌。

答:1、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

2、2019 年 4 月 15 日(不含)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予以注册登记,核发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

3、2019 年 4 月 15 日(含)至 2021 年 7 月 24 日(含)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备案管理,发放过渡期临时号牌(蓝牌),系统自动生成电动自行车电子行驶证。设置过渡期 3 年,过渡期限届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

四、2022 年 1 月 4 日(含)前购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和 2021 年 7 月 24 日(含)前购买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如何办理登记上牌?

答:对 2022 年 1 月 4 日(含)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以及 2021 年 7 月 24 日(含)之前购买的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自行车,继续采取通过“椰城市民云”APP 或“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申领电子通行凭证,由系统按照顺序分配上牌时间、地点的方式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2、龙华区 龙华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 海口市龙华区泰华路 18 号水岸长桥青宁阁 101 室 6779370

3、秀英区 秀英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 海口市南海大道 168 号保税区内汽车小镇海口市交警支队秀英大队服务站 66501031

4、美兰区 美兰大队交通管理服务站 海口市美兰区六西路 15 号金太阳汽车维修中心 66270292

5、琼山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琼山支公司 海口市琼山区凤翔东路绿色家园天上人间 1 号楼

6、美兰区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市美兰支公司 海口市美兰区灵山镇新大洲大道 713 号山水天小区 A 栋 A1-A3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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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龙华区 永保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海南分公司 海口市龙华区椰海大道 342 号学院路交叉口鑫顺畅检测中心

答:对于 2022 年 1 月 5 日(含)后购买的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获得 CCC 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就近选择“带牌销售”登记代办服务网点办理上牌(具体网点见“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相关发布)。

六、2022 年 1 月 5 日前已申领电子通行凭证但未收到预约上牌信息或预约时间逾期怎么办?

答:系统将根据车主申领电子通行凭证的先后顺序分配上牌时间,错过预约时间办理登记上牌的,可通过“椰城交警”微信公众号自行预约每周六上午选择就近服务站办理,已申领的电子通行凭证有效期将延至 2022 年 3 月 15 日。

八、2022 年 1 月 5 日(含)之后不在“带牌销售”登记代办服务网点购买的车辆如何办理登记上牌业务?

答:车主可以就近选择任一家“带牌销售”登记代办服务网点办理登记上牌业务。“带牌销售”服务网点不得以非本店销售车辆为由拒绝办理登记上牌,只要手续齐全、车辆核验合格就可办理。若服务网点存在无故拒办或违规收费的行为,可拨打 12345 热线进行举报。

答:对于企业或单位办理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业务的,需前往灵桂大道 106 号综合服务中心 5 号楼第一车辆管理所 305 办公室或拨打 12345 热线进行备案预约,工作人员将根据实际情况安排集中上门查验办理。

答:1、对于既不符合国家新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未获得 CCC 认证证书,也不符合国家旧标准《电动自行车通行技术条件》(GB17761-1999)的电动两轮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2、2021 年 7 月 24 日之后购买的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并未获得 CCC 认证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注册登记。

答:属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范围的电动摩托车、电动轻便摩托车,应当按规定办理机动车登记,悬挂摩托车号牌。

(三)提交车辆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购车发票原件、产品合格证原件,经核验车辆和资料符合条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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